南通医保:门诊特殊病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哪些?


为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病管理,方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近规范治疗,小编今天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哪些?记得点赞收藏转发哦!

 

1.门诊特殊病严重精神障碍包含哪些病种?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及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

 

2.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南通市紫琅医院

海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海安神安精神病医院

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

如皋市江滨医院

如东县中医院

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南通市海门区精神病医院

 

3.认定严重精神障碍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海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

如东县中医院

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4.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方面有哪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

 

1.起付标准:严重精神障碍参保患者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严重精神障碍参保患者,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按照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3.年度支付限额:严重精神障碍参保患者,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年限额5000元。

 

友情提醒

 

门诊特殊病严重精神障碍定点治疗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病严重精神障碍认定医院!


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