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特殊工种怎么认定?


答: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规定,各地必须按照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审批提前退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跨行业参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规定,对提出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按照原始档案和信息库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对职工从事的特殊工种以及工作年限等信息,按照原始档案的记载进行审核。原始档案中记载不清晰、不一致的,必须以企业提供的能证明职工当时从事工种和年限的原始材料为依据进行认定。

 

来源: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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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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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