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怎样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怎样计算的?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1997年12月31日前有缴费年限的,加发一块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 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实际缴费年限+1997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1.4%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什么?

 

实际缴费年限是相对于视同缴费年限而言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如我省从1992年1月开始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所以我省大部分企业原固定工开始缴费时间是1992年1月;原行业统筹单位(如银行、保险公司等)原固定工开始缴费时间是1994年1月;原农垦系统单位(如农场)原固定工开始缴费时间是1994年1月。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什么?

 

从业人员在其所在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例如:上山下乡知青期间的年限、应征入伍当兵期间的年限、读书毕业后分配工作的年限、或经劳动部门下达招工指标招为固定工的工作年限等等均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我省1992年1月1日前)。

 

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琼府〔2022〕40号)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要求的,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金的下个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累计缴费年限的最低标准,目前规定养老保险缴费需累计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发布: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