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东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申请进入东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的条件是什么?

 

专家入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独立身份参加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专家工作职责,服从委派调度,接受监督管理。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获得市级以上技术技能类奖项。

 

(四)未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工作。

 

(五)熟悉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办法第九条工作相关业务知识。

 

二、专家入库的方式有哪些?

 

专家可通过公开征集和特约邀请的方式入库。其中,通过特约邀请方式入库的,可不受年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市级以上技术技能类奖项要求的限制。

 

三、依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1〕1号)入库的专家,需要重新入库吗?

 

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如专家聘任期在有效期内的,无须重新入库。否则,如专家有入库意愿,需按本办法有关要求,重新入库。

 

四、入库专家承担哪些工作?

 

入库专家承担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承担和参与职业能力建设领域课题研究,参与相关政策调研工作,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二)承担职业能力制度建设、方案及标准拟定,起草技能规范,承担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后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参与有关科技成果的咨询和评审,承担工艺技术攻关、设备改造、技能人才培育等专家咨询指导工作。

 

(四)承担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的成果评审、人才评审、项目评审、技能人才工作评价等。

 

(五)承担技工院校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格评审、考核评价、质量督导等工作。

 

(六)承担技能竞赛专家、评委和督导等工作。

 

(七)其他需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专家参与的工作。



相关文章:

  1. 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6-13]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