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发放如何计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什么是遗属待遇?

 

遗属待遇是指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或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相关待遇。

 

遗属待遇的发放都包含哪些项目?

 

遗属待遇发放的项目包括:1.丧葬补助金(简称“丧葬费”);2.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简称“抚恤金”)。

 

此外,死亡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储存额或余额的,应将个人账户金额相应一次性退回。

 

遗属待遇如何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死亡申报告知承诺书》、《职工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清退及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申请表》(在职死亡填写此表),及提供死亡证明材料、遗属关系证明即可办理。单位或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书。

 

在职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发放如何计算?

 

1.丧葬费:丧葬费=死亡上年度海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2.抚恤金:以死亡上年度海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数,根据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应发月数,最高24个月。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返还: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实际累计金额计发。

 

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发放如何计算?

 

离退休人员的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费和抚恤金,另外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一并退还。

 

1.丧葬费:丧葬费=死亡上年度海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2.抚恤金:以死亡上年度海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数,根据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应发月数,最高24个月(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一年养老待遇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如有):按退休后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剩余金额计发。


发布: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