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人去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是多少?


人去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是多少?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死亡后,按照其死亡当月中央基础养老金 24 倍的数额发放丧葬补助金。死亡后遗体火化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 60 倍。

 

2023年中央基础养老金月标准98元,所以两类丧葬补助金分别是2352元、5880元。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其遗属是否可以领取遗属待遇?

 

参保人员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日期作为其死亡时间,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待遇。被宣告死亡参保人员再次出现的,已领取的遗属待遇应予退还。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个人账户和丧葬补助金申领? 申请人携带死亡参保人身份证件、死亡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件,就近到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的村(居)协管员、乡镇(街道)服务机构或市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填写《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提交申请。

 

人去世了,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怎么处理?

 

应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符合丧葬补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经办机构结算其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额,暂时封存在养老保险基金中。

 

如事后有死者家属主张权利,经办机构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办理。


发布: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