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新版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申报缴费操作指引


一、登录

 

纳税人申报社保费时需首先需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单位主体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应选择【企业业务】输入登录信息后登录电子税务局。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户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应选择【特定主体登录】类型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户】,输入登录信息后选择费款所属报验登记登录电子税务局。

 

跨区域税源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应选择【特定主体登录】类型选择【跨区域税源登记的纳税人】,输入登录信息后选择跨区域税源登记登录电子税务局。

 

组织临时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应选择【特定主体登录】类型选择【社保非税专用户】。

 

二、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

 

1.登录成功后可点击导航栏【地方特色】或【社保费】。

 

2. 进入到地方特色菜单后,可点击【社保业务】选择所需申报的险种进行申报即可。

 

补充说明

 

社保申报缴款成功后如需打印完税证明,可直接在地方特色,社保业务菜单选择所需开具的格式进行开具即可。

 

温馨提示

 

涉及办税人员变更、首次办税,若提醒“您不是企业的办税人员”无法登录,请联系企业的三员(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在新电局进行三员信息变更。方法如下: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菜单。

 

2.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点击【新增】。

 

3.选择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

 

4.保存成功并提示“已为您办理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可点击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主页。点击【继续变更】可返回功能界面进行变更操作。点击【变更税务登记表】可下载变更信息表单。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