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事项名称
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实施编码
12440900456408602U3442011701000
三、受理标准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四、申请材料
(一)《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参保人社保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劳动合同;
(四)省外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中的“广东社保服务”专栏,或直接登录“广东社保服务”专栏(http://hrss.gd.gov.cn/gdsbfw/),根据系统指引办理待遇申领等相关业务。
(二)窗口办理流程
1、参保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或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索取《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持所需资料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交申请;
3、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资料后,按政策核定待遇。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相关待遇于审核完毕次月15日前划入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申领时提供的账户。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
否
八、咨询电话
0668-3397683(市直)
0668-2868395(茂南)
0668-5282013(电白)
0668-8810371(信宜)
0668-6687982(高州)
0668-7397286(化州)
0668-5358280(滨海)
0668-2661226(高新)
九、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公地址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一楼)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交通指引:3、7、8、13、15、216;东汇城站,向东80米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