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及对应的补贴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对参保人员缴纳保费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省级规定的缴费档次及对应的补贴标准如下(括号内为补贴金额,单位“元”。部分县区的缴费和补贴标准有所提高):200(40)、300(50)、400(60)、500(70)、600(80)、700(90)、800(100)、1000(120)、1500(140)、2000(160)、2500(180)、3000(200)。

 

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一个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来源: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