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深入实施生育支持政策


生育保险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效支撑,是减轻生育家庭费用负担的基本途径。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逐步调整完善生育保险待遇, 2024年起,重点围绕5个方面深入实施生育支持政策。

 

一是生育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再提高。参保职工和居民因生育及相关合并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设置起付标准与限额,合规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进行待遇支付。

 

二是生育门诊保障全面推开。对参保职工在一个产期内发生的门诊产检费用,不设置起付标准及限额,合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三是生育产假津贴保持高水平发放。对符合条件女职工按照158天的标准发放产假津贴,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津贴,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津贴。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享受25天护理产假津贴。

 

四是生育营养补助有效缓解生育家庭哺育负担。生育营养补助按照女职工生育前一个月个人缴费工资的20%计发,若女方未参保,按照生育前一个月其配偶个人缴费工资的20%计发。

 

五是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8项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全区统一8家生殖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标准,分别按照70%、50%的报销比例,享受待遇保障。


来源: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