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 特需医疗服务政策解读


1.什么是特需医疗服务?

 

是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为满足患者多元化、个性化等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独立区域(需用显著标识与基本医疗服务区域区分)开展并在服务设施、诊疗环境、就医体验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捷、由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2.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会不会影响基本医疗服务的开展?

 

为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开展,自治区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一是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能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即特需医疗服务收入不得超过全部医疗服务收入的10%;特需门诊服务量占本科室门诊量的比例不得超过10%;特需病房床位费占本科室核定床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二是三级及以上主任医师在保证完成规定的医疗、科研、教学等医疗服务任务的前提下,方可提供特需门诊服务。

 

3.我盟有哪些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目前我盟有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和左旗蒙中医院(原中蒙医院)可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分别是:地级行政区划外救护车使用费、特需病房床位费、特需门诊诊察费,其中特需病房床位费和特需门诊诊察费只有盟中心开展。

 

4.特需医疗服务费用可以医保报销吗?

 

特需医疗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5.遇到强制消费特需医疗服务怎么办?

 

公立医疗机构在向患者提供特需医疗服务要落实知情同意制度(在患者就医前说明收费情况、在开展区域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等),让患者自愿选择,不得暗示或变相强制患者接受特需医疗服务。如遇到强制消费的情况,可向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科0483-8350039进行举报和投诉。


来源: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