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医保:长护险的十问十答(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问答)


Q1、我市哪些人可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Q2、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浙里长护在线”模块进行待遇申请,线下可以由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向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或者村(社区)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自评表、承诺书、相关病历资料等。

 

 

Q3、我市的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服务方式有哪几种?

 

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种护理服务形式,分别是:

 

(1)居家护理,指定点居家护理机构为居家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护理服务;

 

(2)养老机构护理,指定点养老机构为居住在其中的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3)住院医疗护理,指定点医疗机构,为入住在其机构内护理性床位的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Q4、经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为重度失能,下步我该如何选择服务机构?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服务方式。机构护理,即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也可根据嘉兴市医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我市长护险定点机构名单选择服务机构。

 

Q5、如何申请长护险重度失智待遇?

 

试点期间,经失能等级评估达到重度失能标准且患有18种相关精神类疾病的参保人员,填写《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失智人员待遇申请表》并提交近期(6个月以内)嘉兴市内三级或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病例资料等复印件,向长护险业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Q6、我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各是多少?

 

目前标准为:养老机构及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每月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重度失智照护每月增加600元,医疗机构护理服务每月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基金支付比例70%;居家护理服务每月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基金支付比例80%。

 

Q7、原享受长护险待遇人员,因病情变化,在医院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享受长护险待遇吗?

 

包括医疗机构长护专区享受长护险的待遇人员,如有因病情变化,需要规范诊疗需求的,期间中止长护险待遇享受,由医疗保险正常提供相关保障;待病情稳定,由医疗治疗转为生活护理需求后,可再向定点机构提出入住申请。

 

Q8、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居住在外省市,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吗?

 

由于服务触及的问题,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但是居住在外省市的人员暂不能申请、享受本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Q9、纳入长护险失智待遇保障的相关精神类疾病有哪些?

 

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混合性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路易体痴呆、克-雅病性痴呆、出血性痴呆、老年性痴呆、动脉硬化性痴呆、帕金森病性痴呆、癫痫性痴呆、多发性硬化性痴呆、脑性瘫痪、孤独症、智力低下、21三体综合征、全面发育迟滞、天使综合征疾病。

 

Q10、居家人员能享受长护险失智待遇吗?

 

不能,考虑到认知受损人员护理的特殊性,受我市护理市场现状限制,目前需要入住嘉兴市内长护险失智照护专区,且符合长护险服务项目目录范围的费用,才能列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


来源: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