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缩短贷款期限、提前还款(自筹资金)

 

适用对象:缴存职工在本地或其他各地购房以及其他中心缴存职工在我市辖区内购房贷款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场所和时间

 

1.地址:市县(区)市民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2.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办理条件

 

(一)经确认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和《定西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2.申请资料不符合《定西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

 

3.提供虚假资料骗贷的。

 

五、申办材料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市县(区)市民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七、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受理、复核、审批程序。

 

1.受理

 

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真实齐全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借款申请人退回。

 

2.复核

 

复核人员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包括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个人征信情况、家庭收入等进行现场调查,复核申请金额、年限,签署复核意见。

 

3.审批

 

审批人依据复核意见及申请材料做出准予或不准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通知受理人员发放;不予贷款的,告知申请人不予贷款原由。

 

八、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3.附加说明:10个工作日(不含抵押贷款他项权证办理时间)。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市县(区)市民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2.电话咨询:

 

市直管理部:0932-8223323

安定管理部:0932-5916591

通渭管理部:0932-5553322

陇西管理部:0932-6622499

临洮管理部:0932-2233807

渭源管理部:0932-4133899

漳县管理部:0932-4864317

岷县管理部:0932-7724222

 

3.网上咨询:http://www.dxgjj.cn/。

 

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市县(区)市民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2.电话查询:

 

市直管理部:0932-8223323

安定管理部:0932-5916591

通渭管理部:0932-5553322

陇西管理部:0932-6622499

临洮管理部:0932-2233807

渭源管理部:0932-4133899

漳县管理部:0932-4864317

岷县管理部:0932-7724222

 

3.住房公积金网厅、微信公众号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12329投诉热线。

 

3.网上监督投诉:http://www.dxgjj.cn/。


来源: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