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单位招用新员工设定了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基数原则上按该职工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

 

职工入职当月工作未满全月的,缴费基数按该职工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下限按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核定),次月起单位仍应按该职工全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并为其申报缴费基数调整。在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亦可按全月工资性收入作为月缴费基数。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