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操作指南


一、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询到(网址 http://zscx.osta.org.cn/),且证书级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三)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领渠道

 

(一)线下申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所在县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二)线上申领: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陆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

 

在页面上方 “登录”位置选择“个人登录”。

 

搜索框内输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点击“搜索”进入业务列表界面。

 

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后方,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进入到办理业务界面,部分信息自动显示,灰色项不可修改。选择证书类型,输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编号后回车,发放日期、职业(工种)、职业等级、发证机关自动回显。

 

按申请材料要求对应上传各项附件。

 

“社保卡发放标识”如果选择“是”,则需要确保社保卡已开通银行金融功能;如果选择“否”,则需要自行填写基本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办理”按钮。

 

页面会弹出“确定提交”对话框,点击“确定提交”按钮,弹出提交成功对话框,可点击“打印回执单”按钮,打印回执单,也可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操作。

 

三、大庆市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电话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

来源: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