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2024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工作要求,配套《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参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省重点产业分布,支持各地因地制宜,两年建成一批优势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技师学院职业训练院、20个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3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构建培训服务圈,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各地、各重点产业行业和我省急需紧缺工种的技能人才培养矩阵和推广网络。三类基地分类给予建设补助。

 

三、起草过程

 

一是起草初稿,会同相关部门分组赴9个设区市调研,与当地有关单位进行座谈并实地走访,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二是厅主要领导、分管副厅长多次召开务虚会、专题会研究,多次相关单位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文稿已多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及平潭人社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三是征求财政厅以及厅内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履行两厅发文程序后印发。

 

四、范围期限

 

福建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遴选、申报、建设、管理等措施适用本《方案》。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2月31日止。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申报条件。支持各类符合申报条件,且在福建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二部分,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补助标准和产出指标。明确资金支出渠道,对各类基地的补助金额和产出指标做出区分。

 

第三部分,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申报程序,明确省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工。

 

第四部分,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工作要求

 

解读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

解读人:郭鸿 胡逸超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547266,0591-8771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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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