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职工休完产假后,用人单位才能申请生育津贴吗?如何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很多职场孕妈妈都十分关心产后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

 

先来看下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生育妇女合法权益,我市调整生育津贴拨付模式,2023年12月起,生育津贴拨付模式调整为按月拨付与一次性拨付两种方式。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三年内,用人单位可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那职工分娩后,用人单位应如何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1.用人单位登录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提交申请。

 

2.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即时审核,匹配数据成功的即时办结,匹配数据不成功的,根据提示上传资料。

 

2、怎么选择拨付模式?

 

系统根据申领时职工是否休完产假自动判定拨付模式。生育假期结束前申领,为按月拨付模式;生育假期结束后申请,系统将一次性拨付对应生育津贴。

 

3、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按月拨付,是需要每个月进单位系统操作吗?

 

不需要,只需单位经办人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交一次申请,后续每月系统会自动校验单位缴费信息,满足条件的生育津贴系统将自动发放,无需再次申请。

 

举个例子

 

小刘于2024年4月10日剖宫产分娩一孩,可享受生育津贴的生育假期为128天。小刘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连续参保的情况下:

 

若其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系统将在对该单位缴费信息进行校验后,首次可拨付小刘分娩日至申请津贴月份期间的生育津贴即21天(4月10日至月底)+31天(5月)共计52天生育津贴,剩余生育津贴可按月拨付直至发放完毕。

 

生育津贴拨付列表如下图所示:

 

 

若其用人单位于2024年8月20日申请小刘的生育津贴,系统在对该单位缴费信息进行校验后,由于申请时小刘生育津贴假期已结束,可一次性拨付128天生育津贴。



相关业务链接:

  1. 深圳市社保局·单位网上申报服务系统

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