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职工医保的门诊和住院的报销待遇是多少?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的门诊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元,二级医疗机构5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元。

 

 

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在职人员的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而退休人员的则是2000元。

 

住院的报销待遇

 

医疗机构的级别和是否为退休人员都对住院报销待遇有影响。

 

拿住院的起付标准来说: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是300元,退休人员则是200元;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是600元,退休人员则是400元;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是800元,退休人员则是600元。

 

 

住院报销比例则是:在职人员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8%,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5%。退休人员不管在几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都是90%。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退休人员如要足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则需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每减少一年,其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相应降低百分之三。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