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失业保险金怎么申领?失业金申领指南、按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


0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未办理失业登记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失业登记,接受公共就业服务。

 

方式一: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领待遇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热门服务”->“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金待遇申领”,按照系统提示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方式二:通过“广东人社”APP申领待遇

 

“广东人社”APP->“常办事项”->“失业保险金申领”,根据系统提示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方式三:最后失业单位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申请。

 

0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按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办理资格核对。

 

方式一: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资格核对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热门服务”->“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资格核对。

 

方式二:通过“广东人社”APP进行资格核对

 

“广东人社”APP->“常办事项”->“待遇资格认证”->“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资格核对。

 

方式三: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03、停发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有上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报(路径: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终止),也可到失业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来源: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