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相关规定?


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是什么?提取时间和额度有什么规定?

 

答:支持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和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时间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日起1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增设电梯支付或分摊的费用。

 

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增设电梯费用凭证(单独安装的,提供发票;共同安装的,提供分摊协议或分摊确认书)、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答:可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来源: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