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查阅原始档案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查阅?办理档案调转、转出业务问答…


1.查阅原始档案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查阅?

 

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查阅函,并注明查阅事由。到政府七号楼1楼人社综合服务中心0128-1、0128-3房间办理。

 

2.什么情况下可办理查阅原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二)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四)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五)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六)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七)其他因工作需要利用的事项。

 

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复制、摘录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

 

3.办理档案调转(转出),调档函名头怎么写?

 

答: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4.办理档案调转(转出)都需要什么材料?

 

答:所需材料为:存档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代办的须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存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商调函),调档函上要注明档案接收单位明确的机要交通地址。

 

5.转递人事档案可以由本人自带吗?

 

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本人自带档案。

 

6.档案调转(转出)到哪里办理?

 

答:档案调转(转出)有现场办理或线上办理两种方式供您选择:

 

选择现场办理的,办理地点是市政府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选择线上办理的,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在“我要办—人事档案转出”即可办理。

 

7.出具人事档案证明需要怎么办理?

 

答:您确定档案保管在佳木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后,有两种办理方式供您选择。

 

第一种方式是现场办理。申请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索要证明单位信函,到市政府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第二种方式是线上办理。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点击“我要办-出具证明”即可办理。

 

8.补充人事档案材料如何办理?

 

答:确定档案保管在佳木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后,可由材料形成单位或您(存档人员本人)到市政府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其中:单位办理的,经办人需持其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个人办理的,存档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即时办结。

 

供稿: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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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