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驻马店市促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实施意见》


在吸引青年人才来驻就业创业工作上,市人社局都有哪些积极举措?

 

当前,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升驻马店城市功能品质和青年的契合度的目标,市人社局切实把大学生留驻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研究问题、项目化推进,力争实现更多的青年人才留驻、回驻就业创业,为驻马店发展增添活力。

 

一是积极开发岗位。每年全市提供不少于2000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369人才工程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等基层服务计划。

 

二是设立见习基地。支持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创业园区、电子商务区以及各类社会机构设立见习基地,吸引大学生来驻实习(见习)。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100人、留用率超过7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优先推荐评定为省级示范见习基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见习基地,按规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是常态化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积极与黄淮学院、各高职院校一起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举办校企对接会、人才接洽会、企业宣讲会等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同时大力推进校园网络招聘市场建设,组织毕业生积极使用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24365智慧就业平台”“国聘行动”“万人助万企”等专业平台,持续举办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在每年3月—5月、9月—11月招聘高峰期,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各高校举办专场招聘对接活动。

 

四是引导驻外大学生回流。积极和驻马店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对接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郑州、武汉等城市开展大学生招聘活动,促进更多外地高校毕业生来驻、回驻就业。对吸引驻外大学生来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企业给予奖励。

 

五是实施创业补贴。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离校2年内首次在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六是实施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经金融机构同意后可给予展期还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七是扶持创业孵化。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载体,按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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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