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近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单出台背景

 

2020年8月,我局印发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以下简称全省清单),规范和统一了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近几年,因医保政策和经办流程调整、医保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等原因对清单个别事项内容进行了调整。为适应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新要求,2023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全国清单),要求各地完成省级清单的调整工作。我局按照要求,及时梳理国家、省级医保相关政策文件,以全国清单为基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全省清单),现按规定印发公布。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工作要求。主要从开展清单培训和宣传、做好清单实施工作、规范调整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三个方面提出了落实要求。

 

(二)2024年版全省清单内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等10个主项、34个子项,并从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设定依据等方面对34个子项逐一进行了明确。与全省清单相比,精简办事材料3种,缩减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医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参考样表。共制定18张样表,供各地在执行清单过程中参考使用。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