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前有企业工作经历,缴费年限该怎么计算?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需转移,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企业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果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条件,补缴后可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

 

来源:陇南社保


发布: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