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政策的解读
近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政策进行了修订,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贷款新政,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进行了哪些调整?
将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仍为100万元。
二、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变化?
根据新的二手房交易流程,调整了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主要有:
1.申请时间方面:购买二手房的,贷款申请人应在办妥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后的1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申请材料方面: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二手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转账凭证。
3.价值认定标准:用所购二手房作为抵押物的,以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抵押物价值。
4.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本次政策调整还有优化了哪些便民举措?
1.增加了个人纳税明细作为收入佐证材料的规定。
2.取消了部分提前还贷每年只能办理一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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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