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享受职工普通门诊待遇?


(1)参保职工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2)临时外出就医(省内无需备案,省外需办理备案)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10%后,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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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