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生育保险待遇手工报销如何办理?


参保职工没有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直接医保结算的,需手工报销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应材料至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或通过闽政通APP“生育保险跨省通办”模块线上申请。因系统原因产生的未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提供下列1-5项和第7项材料;仅申请生育津贴的提供1—3项和第7项材料。

 

1.《费用报销申请表》(可现场填写,线上申请可不填写以《受理单》替代);

 

2.出院小结(加盖医院章、未住院的提交诊断证明书、仅报销门诊费用可不提供或根据需要提供病历资料);

 

3.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含户名、开户行、账号);

 

4.医院收费票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5.医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6.《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承诺书》;(参保男职工申请其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需填写)

 

7.《生育服务登记表》:以便利可及为原则从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参保职工自行提供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政务共享信息查询;因流产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明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可提供结婚证替代。

 

该业务审核时效为14个工作日。

 

参保女职工通过“生育保险跨省通办”线上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零星报销,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左上角“参保地市”选择“宁德市”→在“业务经办”中点击“生育保险跨省通办”→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所需附件材料→点击保存。



相关业务链接:

  1. 闽政通APP下载·福建政务服务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