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仅可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市无房租房自住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提取条件

 

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自住房。

 

提取额度(人民币)

 

不超过1500元/月,且不超过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01、微信公众号办理

 

1、打开微信搜索“天门住保”微信公众号并关注,或者长按下面的二维码点击关注后,进入公众号;

 

2、点击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栏的“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

 

3、进入公积金业务登录界面,点击“住房公积金”栏下的“个人业务”;

 

4、进入个人业务界面,点击提取业务栏下的“租房提取”即可。

 

02、网厅办理

 

1、登录天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登录”——“支付宝刷脸”,填写个人信息,并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扫码生成的二维码即可登录;

 

登陆网址:

http://219.138.245.221/tmgjjwt/

 

2、在首页选择“个人提取管理”,点击右侧“租房提取”即可。

 

03、营业厅办理

 

申报资料(原件)

 

1、本市无房证明(如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律正式文书、户口本和单身声明);

 

3、身份证;

 

4、一类银行卡。

 

审批流程

 

柜员受理→营业部审批→放款。

 

放款方式

 

资金直达提取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

 

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提取间隔时间为1年。


来源: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