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四个档次自行选择?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

 

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统一为按年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1200元、1440元和180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二、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合并计算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发布: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