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线上补缴啦!


一、补缴路径

 

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即可进入个人社(医)保办费系统,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并通过闽政通账户实名验证后即可办理业务。

 

二、补缴人员信息确认

 

缴费人通过闽政通实名验证后,系统默认补缴业务办理对象为当前用户,可点击【办理对象】下拉框选择为他人办理补缴。在相应栏次正确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身份校验。若出现提示信息“未获取到有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请确认”,请缴费人核实是否已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填写是否有误。

 

三、补缴类型和应缴金额确认

 

缴费人通过参保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补缴办理。补缴业务分为“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缴费人可通过切换页面查看是否有“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业务可办理。若页面提示“该补缴类型无补缴年份可选”,则缴费人无需办理对应类型的补缴业务。

 

(一)中断补缴允许分次进行补缴。缴费人选择补缴年度,并填写对应【应缴费额】,确认合计金额无误后提交缴费。

 

注意事项:

 

1.以下两种情形城乡居民需选择全部补缴年度进行补缴,否则年满60周岁时影响待遇核定:

 

(1)制度实施时,城乡居民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

 

(2)制度实施时,距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但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时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

 

2.中断补缴各补缴年度可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不享受政府代缴)。

 

(二)一次性补缴可补缴年度【应缴费额】必须一致,且只可办理一次。

 

注意事项:

 

缴费人申请一次性补缴时,若补缴行为发生时为特殊身份的,可享受对应的政府代缴政策。

 

四、缴费

 

缴费人确认补缴类型和应缴金额后,点击【提交】,进入缴费页面。缴费人根据需求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