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最新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类区: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矿区和稀土高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8元/小时。

 

二类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1元/小时。

 

政策依据:内政办发〔202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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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