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女干部(管理岗位)55岁之前下岗了,什么时候可以办退休?


答:根据《关于贯彻粤劳薪〔1999〕11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粤劳社〔2000〕200号)第三条规定,“女干部失业、下岗后,已不在干部岗位,与失业、下岗的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其“现岗位”应按工人认定。因此,失业、下岗的原女干部,年满50周岁,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予办理。”

 

来源: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