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劳务派遣公司年度核验操作指南及办事流程
一、事项简述
按照国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以及自治区劳务派遣相关文件要求,通辽市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公司应每年3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公司经营情况。人社部门将对企业经营情况报告结果向社会公示,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二、办理材料
劳务派遣总公司经营情况基本信息、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审计报告、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协议及劳动合同书、上一年度12月份工资表等材料,扫描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因所有上传材料不能为空,如有公司因未开展相关业务缺少相关材料的,需将书面说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对应栏目中)。
三、办理方式、地点、联系人、电话
办理方式:2021年起,通辽市劳务派遣年度核验工作实行线上申报、受理、审查,办理网址:http://nmgrs.12333k.cn:8083/comcalogin/#/comcalogin。请各单位登录内蒙古12333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提交办理,企业申报信息作为年度核验重要数据,请企业如实完整填写,并承诺对所填报数据负责,否则企业自行承担因瞒报漏报造成的不利后果,年度核验结果记入公司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475-8836255。
四、办理时限
每年4月30日前
五、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线上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现就派遣公司提交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具体操作流程告知如下:
第一步:登录系统
第二步:填报数据
在系统中导航栏中选择“劳动关系”下的“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进入数据填报页面,填写上一年度经营数据(务必完整准确填报所有数据,所在地区划具体到通辽市辖区内的各旗县市区)。
第三步:上传附件材料
单击“公司填报数据页面三”底部的“申报材料上传”,在弹出的电子材料上传页面中,将页面左侧显示的劳务派遣总公司经营情况基本信息、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审计报告、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协议及劳动合同书、上一年度12月份工资表等材料,扫描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因所有上传材料不能为空,如有公司因未开展相关业务缺少相关材料的,需将书面说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对应栏目中)。
第四步:填报分子公司信息
存在分、子公司情况时,在系统中输入页面切换至“劳务派遣公司分子公司情况统计表”,完成分子公司信息填报。
第五步:保存、提交填报数据
企业在年度核验数据和附件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公司填报数据页面三”底部“保存”按钮,对所录入数据进行保存,确认提交的所有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年度核验数据申报(只有点击“提交”按钮,才算最终完成数据上报)。
第六步:查询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
已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企业,及时在“当前申报名单”中查询核验进度,核验结果有“退回”、“合格”、“不合格”(对被退回的企业数据,企业要重新进行填报完善后再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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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