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塔城地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塔城地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已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依照《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新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塔城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民生改善更可持续。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共分为8部分内容。一是总体目标。二是明确医疗救助救助对象范围。三是实施综合保障政策。四是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五是强化预警监测管理。六是加强经办服务程序。七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八是加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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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