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二、设定依据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潭金管〔2023〕2号)《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及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潭金管发〔2022〕1号)。
三、办理条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由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办理转出和转入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异地转移接续:
1.在公积金中心存在正处于受理过程中的或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个人缴存账户未封存满半年(长株潭内转移除外);
3.个人缴存账户或账户余额被依法冻结。
四、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件,如需调查延长至3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说明:
1.复印件、扫描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且真实、合法、有效;
2.在线提交pdf格式电子文件,或jpg、png图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必须真实、有效;在线上平台申报,须按平台的要求填报资料。
六、注意事项
1.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下同)、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不足6个月、职工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等影响转移的情形,不可申请转移。
2.“长株潭”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封存满6个月的限制,但封存未满6个月的,需到柜台申请转移。
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见附件
九、领取方式
可自选免费邮寄或者现场领取
十、办理地址
1.现场办理: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9;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3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4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1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柜台。
2.网上办理:
(1)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
(2)政务平台办理(仅预审资料):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serviceguidecklist.jsp?approve_id=9AE70C6127D3CD0DE053681515AC520C&type=xndtbm&areacode=430301000000
十一、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二、联系电话
1.咨询电话:0731-12329;
2.监督投诉电话:0731—58577223。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z.xtzfgjj.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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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事项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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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