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如何办理职业年金补记业务?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原参保单位核实后,符合职业年金补记条件的按以下网办操作指引办理:

 

一、登录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入“年金转移接续申请-年金补记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其中补记总月数为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到月)。

 

二、点击“保存”后,进入影像上传,上传资料清单包括(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职业年金补记申请表;

 

2.职业年金补记承诺书;

 

3.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相关证明材料。

 

三、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单位所提供申请资料,协助计算所需补记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金额,出具《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通知》;原参保单位根据《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通知》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申请资金,通过税务部门进行缴纳。

 

来源:梅州社保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发布: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