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医保:怀孕了,去医院门诊产前检查,可以报销么?报销比例、限额多少?


我今年1月份在一家单位入职,现在发现怀孕了,去医院门诊产前检查,可以报销么?

 

可以。2023年9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范围实行限额结算,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的完整医疗过程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为1500元。


来源: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