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共8档)、政府补贴标准


舟山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舟人社发〔2024〕14号)规定:

 

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取消原年缴100元、800元、1500元档,新增年缴200元档,该档仅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由政府全额代缴。

 

调整后,个人缴费档次共8档,分别为:年缴200元(仅限困难群体)、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参保人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

 

从2024年1月1日起,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调整后,各档缴费补贴分别为:300元档为50元,500元档为80元,1000元档为100元,2000元档为200元,3000元档为300元,5000元档为350元,7000元档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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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