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3月31日


重要提醒:根据全省11个设区市工作实际,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予以了适当延长,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本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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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