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2024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为认真落实2024年石嘴山市就业技能提升行动民生实事,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储备,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劳动者凭借技能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4〕23号),2024年,全市计划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2010人,其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290人、六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1400人、创业(网络创业)培训320人。

 

一、培训对象

 

(一)六类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六类人员”)。

 

(二)企业职工:包括企业新录用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六类人员,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培训项目

 

(一)六类人员培训。坚持“技能储备、服务就业”导向,精准对接产业发展和培训需求,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意愿,依托职业(技工)院校、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结合我市企业、园区及特色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和“直补个人”等方式开展培训。

 

1.就业技能培训。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初次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初级技能培训;对用工单位需求量大、职业(工种)比较集中、就业方向比较明确的,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对培训工种单一、培训技术要求高、培训人员较少且分散、不宜集中组织培训的,采取“直补个人”方式培训。

 

2.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对帮扶家庭劳动力和农村家庭劳动力中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接受新技能新知识能力较差的劳动者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

 

3.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符合条件的六类人员可参加纳入《宁夏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工种)培训。

 

4.“两后生”储备性技能培训。对年龄在15-22岁之间城乡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根据其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依托技工院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4个月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其培训意愿和所学专业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6.农民工培训。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依据个人意愿、所从事的职业(工种),结合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二)企业职工培训。坚持产业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在属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或委托职业(技工)院校、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招录的六类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上岗一年内通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

 

2.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等方式,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主,保障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员工和转岗员工接受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三)高技能人才培训。围绕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工(职业)院校和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等开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师职业技能培训。

 

(四)“直补个人”培训。六类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自费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程序培训补贴直接拨付个人。

 

(五)创业(网络创业)培训。面向全市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针对不同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提升创业创新能力。

 

三、技能评价

 

(一)取证要求。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准入类职业(工种)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培训后须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须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创业培训须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二)评价监管。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保障评价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对外地取证的要加强审核,严厉打击“山寨证书”和证书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补贴资金监管。

 

四、补贴标准

 

(一)培训补贴标准。培训补贴重点向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1.就业技能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

 

2.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3.“两后生”储备性技能培训。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补贴。

 

4.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每年分别按照6000元(中级)、8000元(高级)、11000元(技师)、15000元(高级技师)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6.高技能人才培训。取得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5000元补贴;评聘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0元、15000元奖补。

 

7.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列入《宁夏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按上浮20%执行。

 

8.直补个人培训。六类人员(含企业新招录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自行垫付培训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在取证后12个月内(与企业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并经企业委托参加与企业岗位技能相关的培训)申请补贴的,可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

 

9.创业(网络创业)培训。“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模块分别给予每人400元、1200元、1600元培训补贴,网络创业培训给予每人1600元培训补贴。

 

(二)技能评价补贴标准。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宁夏户籍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表》执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每人200元给予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评价补贴由个人或培训机构申请。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表

 

 

五、补贴流程

 

培训、评价补贴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个人申请的培训、评价补贴原则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方式进行发放,补贴资金发放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企业或培训机构申请的培训、评价补贴,按规定支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六、培训要求

 

(一)优化培训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不受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限制,均可根据其劳动能力和意愿选择相关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各职业(工种)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六类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其中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2/3。

 

(二)强化重点培训。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聚焦高技能人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六类人员兜底性技能培训,支持新职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鼓励劳动者自主参加市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三)提高培训实效。六类人员培训以服务就业和家庭增收为导向,围绕掌握就业技能、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对培训后未就业人员至少提供1次跟踪回访及就业推荐服务。

 

培训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952-2032260

大 武 口区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2013173

惠 农 区 就 业创业服务局:0952-3022826

平 罗 县 就 业创业服务局:0952-3816685

监督举报电话:0952-2012633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