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网上办理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丹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丹医保发[2022]43号)要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目前,我市参保人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个渠道申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01、现场办理。需参保人携带本人及共济人(均须在丹东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证复印件到全市各医保经办大厅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及解绑业务。
02、网上(“辽事通”)办理。
流程如下:参保人需提前准备本人及共济人(均须在丹东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证,并下载安装“辽事通”APP。
第一步:手机登录“辽事通”APP,进入首页,点击“医保”。
第二步:下滑页面,点击“丹东市医保共济”。
第三步:仔细阅读《丹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亲情账户共济告知书》,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第四步:点击“新增绑定”后进入页面填写标记*的项目,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将共济承诺书、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使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全部拍照上传。
其中,共济承诺书可点击“样表下载”下载,经打印、手写信息、本人签字完毕后拍照上传。上述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
第六步:大约1-2个工作日后,重新登录“辽事通”,进入“丹东市医保共济”,同意《丹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亲情账户共济告知书》后,即可显示绑定结果。或者在“医保”下滑页面,点击“丹东市医保门诊共济申请结果查询”直接查询绑定审核结果。
附件:共济承诺书表样
最后,在此提醒广大参保人,亲情账户绑定仅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请如实承诺并提供材料。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