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多少?报销限额标准…


省直参保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产前检查(围产保健):1200元/例;

 

正常分娩:省级医院2200元/例,市级医院2000元/例;

 

异常分娩(难产):省级医院2800元/例,市级医院2600元/例;

 

剖宫产:省级医院4500元/例,市级医院4300元/例;

 

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


来源: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