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受哪些待遇?门诊、住院、报销比例标准、最高支付限额…


医保待遇主要有五大类:住院、门特病种、普通门诊、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佛山参保职工,具体可享受哪些相关的待遇吧!

 

Q1、参保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职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待遇。

 

Q2、看普通门诊,达到多少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多少?

 

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如下:

 

 

Q3、参保职工住院有起付标准吗?职工最高支付限额又是多少?

 

有的,参保职工起付标准以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则进行报销:

 

 

其他情形的起付标准:

 

(1)日间手术的起付标准为500元/次。

 

(2)参保人员因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治疗的,不设起付标准。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职工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1)连续参保缴费未满3个月的,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024年为108934元);

 

(2)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2024年为435736元);

 

(3)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024年为544670元)。

 

(4)退休人员在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提高10%(2024年为599137元)。

 

Q4、医疗救助待遇是什么?

 

医疗救助是指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及社会指定医疗捐赠后,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帮助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