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 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


工伤保险“小补充”,职工权益“大保障”。《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即日起,南昌人社为大家开设“补充工伤保险”宣传专栏,推出相关政策解读、网友问答、工作动态等内容,让大家看得懂、学会用。如果大家对政策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后台留言给我们,我们将陆续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哟~

 

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吧~

 

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

 

(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金;

3.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

 

(二)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由补充工伤保险进一步提升待遇的项目: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目录外工伤医疗费。

 

如果对政策还有疑问,或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进行电话咨询呦~

南昌市:0791-12333

南昌县:0791-85728805

进贤县:0791-85680322

安义县:0791-83422980

东湖区:0791-87838964

西湖区:0791-86564790

青山湖区:0791-88113703

青云谱区:0791-88483993

新建区:0791-83759236

红谷滩区:0791-83838962

高新区:0791-88311256

经开区:0791-83801050

湾里管理局:0791-83798559

 

供稿单位:市社保中心



相关文章:

  1. 南昌市 特定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项目? [2024-03-18]

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