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 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
工伤保险“小补充”,职工权益“大保障”。《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即日起,南昌人社为大家开设“补充工伤保险”宣传专栏,推出相关政策解读、网友问答、工作动态等内容,让大家看得懂、学会用。如果大家对政策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后台留言给我们,我们将陆续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哟~
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吧~
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
(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金;
3.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
(二)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由补充工伤保险进一步提升待遇的项目: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目录外工伤医疗费。
如果对政策还有疑问,或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进行电话咨询呦~
南昌市:0791-12333
南昌县:0791-85728805
进贤县:0791-856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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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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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