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何时生效?那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那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内容?我可得仔细看看再签字!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