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参保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还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政府对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止缴费或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丧葬补助金按死亡当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4个月标准支付,按照2024年的标准可以领1500元。


来源: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