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医保政策问答(参保缴费、医保待遇报销政策、生育保险政策)


一、居民政策问题

 

(一)通过个人账户缴纳居民医保费的流程:

 

1.居民完成2024年度居民缴费,医保核心系统已经生成已到账缴费记录。

 

2.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线上(湖北智慧医保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和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账共济关系绑定。

 

3.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通过线上(“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和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账缴费业务申请。

 

4.申请时,参保人需填写申请人身份证号、开户银行、银行户名、支行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录入使用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缴费年度即可,医保信息平台自动核算所缴纳的医保费金额。

 

5.对于符合条件的个账缴费申请,医保核心自动受理审核通过。

 

6.医保经办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将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金额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7.申请人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查询办理结果。

 

注意事项:

 

1.必须完成2024年度居民缴费,医保核心系统已经生成了有效的到账核定记录。

 

2.个账缴费业务上线后暂时只支持襄阳市范围内的退费,在全省各地全部上线完成后,省局开放跨统筹区共济绑定和居民个账缴费。

 

3.申请个账缴费的人员必须是有医保个人账户,医保银行个人账户状态正常,医保账户和医保银行账户余额要大于个账缴费金额,并且参加职工医保正常参保人员。

 

4.居民参保人员参保状态不能是终止状态。

 

5.居民缴费人员和申请个账缴费人员必须完成账户共济绑定。

 

6.多个共济授权人的,谁申请个账缴费,费用从谁的账户下账。

 

7.2024年9月前(2025集中缴费期前),可以申请2024年度的个账缴费,包括2023年9月之后缴纳的2024年度居民缴费。2024年9月至12月,可以申请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个人缴费,2025年度以此类推。

 

8.申请人申请个账缴费时,需要准确填写银行开户行、账户等关键信息。

 

9.同一个居民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个账缴费业务。

 

(二)居民医保在本地和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是否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就医登记备案、备案电话以及报销比例?

 

答:本地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出院直接在医院报销; 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异地就医:异地就医要先办理转诊或异地备案,出院在联网异地医院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按规定办理市转诊手续的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其它原因在异地住院的报销40%。 备案电话:0710-3442232(樊城区)、0710-3524220(襄城区)。

 

(三)居民医保在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

 

办理转诊手续,需要本市内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后到本地医保机构登记备案。 2. 转入(或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 3.转诊到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即时结报;转诊到省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相关资料,回当地医保机构办理报销、补偿申请。未办理省外转诊手续的,持相关资料,回当地医保机构办理报销、补偿申请。(省外转诊必须持社保卡到转诊医院就医)异地报销所需要的资料:1.门诊病历(如有请提供)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3.原始发票(红联)4.费用汇总清单。

 

(四)新生儿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应自行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热点问答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在此基础上,我市立足本市实际情况,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出台了《襄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襄政办发〔2020〕46号)。提高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水平。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保障一、为什么要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一是个人账户存在局限性。1998年建立职工医保伊始,我省实行的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即;统筹基金保大病,个人账户保门诊;的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需求的提高,个人账户的局限性也逐步凸显。对此,国家开始探索开展门诊保障,部分省、市已开展职工门诊共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参保人门诊医疗需求。二是增强基金的统筹保障功能。为进一步健全职工医 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更好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水平,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在此基础上,我市立足本市实际情况,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出台了《襄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襄政办发〔2020〕46号)。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进一步增强基金的统筹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参保人门诊保障待遇和门诊医疗服务可及性。

 

二、个人账户是不是要取消了?

 

个人账户没有取消,个人账户的积累仍然归个人使用,权益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个人账户的划入结构进行了调整,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费用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从按比例划入改为按定额划入,从整体上来看的确会减少个人账户新注入资金,具体到地市、具体到个人,每个人减少的资金量都不太一样,有些人多,有些人少。

 

三、用人单位缴纳费用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将用在什么地方?

 

通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增加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这部分钱是从个人账户平行转移到了统筹基金里,是用到门诊共济保障上面去了。有了这笔钱,就更有利于用大数法则来化解大家的医疗费用风险,大家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进一步提高报销待遇。从患病群众的需求来说,门诊的保障就会更好,保障效应就会更大。同时也不必再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去提高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四、参保缴费比例有变化吗?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略有变化: 统账结合: 缴费比例由9%调整为10%; 单建统筹: 缴费比例由6%调整为8%; 失业人员专户同步按灵活就业人员规则调整。

 

五、退休不满足年限补缴的有变化吗?

 

选择一次性补缴的,没有变化。选择;退休继续缴费;的,若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费率由8%调整为10%(含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若按;单建统筹;方式,缴费比例为8%。

 

六、个人账户划拨有变化吗?

 

(一)在职人员划拨比例:1、以;统账结合;参保人按年龄45周岁前以及45周岁以后的划拨比例由3.2%、3.8%统一调整为2%; 2.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人员无变化; 3.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种的个人账户划拨无变化。 (二)退休人员划拨比例 1. 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待遇享受标志;为;正常享受;的退休人员:由原按照退休工资4%划拨个人账户,现统一调整为按95元/月计入个人账户。 2. 2022年12月31日起选择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在职期间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人员,退休后不划个人账户;在职期间按统账结合或统账结合与单建统筹方式混合参保的人员,退休后按95元/月计入个人账户。 3. 退休继续缴费人员:在按月缴费期间,以统账结合方式缴费,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拨个人账户;选择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补缴不满足年限期间不划拨个人账户,在满足缴费年限后,系统根据在职期间的参保类型进行判断在其;退休待遇享受标志;变更为;正常享受;后是否划拨账户。判断规则为:在职期间全部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人员,退休后不划个人账户;在职期间按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方式混合参保人员,退休后按95元/月计入个人账户。

 

七、个人账户划拨减少,职工门诊看病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职工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普通门诊;、药店使用;药店购药;医疗类别进行结算,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职工门诊共济报销待遇。门诊共济按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支付范围支付。

 

八、职工门诊共济如何报销?

 

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发生门诊费用的,符合政策的费用可以报销。具体报销政策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共济起付标准为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共济起付标准为400元。在职人员门诊共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700元,退休人员为3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在 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70%;退休人员分别为60%、70%、80%。外配处方药店购药按为其出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报销。 职工门诊共济待遇标准 自2023.1.1起执行在职 退休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封顶线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封顶线 三级 500 50% 2700 400 60% 3100 二级 500 60% 2700 400 70% 3100 一级 500 70% 2700 400 80% 3100

 

九、不在待遇享受期的费用能报销吗?

 

不在待遇享受期(如暂停参保、欠费3个月以上、上月未核定等)发生的本地或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报销,可使用个人账户金额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前6个月、单位参保当月、终止参保等不可以享受门诊共济待遇,也不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的。

 

十、从在职转为退休的人员门诊共济待遇按什么标准享受?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退休前和退休后的门诊共济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连续计算。

 

十一、怎么办理职工门诊共济报销?

 

均在定点医药机构前台结算。如在医院门诊或诊所就诊的, 参保人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诊,选择;普通门诊;医疗类别;系统计算完成后,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或(和)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处方流转信息平台上线前,如在药店结算的,参保人员持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病历和处方,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在定点药店使用;普通门诊;医疗类别进行结算,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参保人员只支付按规定个人应负担费用。

 

十二、在异地门诊费用能报销吗?

 

可以,在异地开通门诊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可联网结算,不需要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直接结算时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计算待遇。

 

十三、门诊费用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吗?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中属个人支付部分费用(含自费、超限额等)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补助保险、医疗救助及53年前复员转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范围,53年前复员转业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按每月95元标准划入个人账户。

 

十四、襄阳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流程?

 

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待遇。门诊就医报销流程:1、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诊,按规定报销比例办理结算,其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2、处方流转信息平台上线前,持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处方,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在定点药店进行结算,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只支付按规定个人应负担费用。

 

十五、怎样才能绑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关系?

 

注册获取医保电子凭证 实现个人账户共济,授权人与使用人均须先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可在 ;湖北智慧医保;APP中依次点击 ;授权医保电子凭证;、 ;注册;、 ;去注册;,输入 ;验证码;、 ;手机号;、 ;手机验证码;,采集 ;密码;并 ;确认密码;后即可完成注册,获取医保电子凭证。已有医保电子凭证的可直接使用,不用重复领取。 可扫描二维码使用浏览器安装湖北智慧医保APP 2、下载 ;湖北智慧医保;APP,并绑定互济关系。 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3、个人账户共济授权 (1)在首页的 ;在线办理;模块; ;个人账户互济;,进入后点击 ;互济账户授权;选项。 (2)承诺书签订。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可点击 ;下一步;,手动输入申明内容或点击 ;一键填入;,确认无误后点击 ;下一步;。 (3)互济账户绑定。输入使用人的证件号码,可选填使用人手机号,选择与授权人关系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按钮进行绑定。

 

十六、门诊统筹实施后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有什么变化?

 

实施门诊统筹后,个人账户划拨有所调整,在职人员统一按缴费基数2%划拨,退休人员统一按每人每月95元定额划拨。 (一)在职职工账户划拨比例调整。实施前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为基准,分年龄段不同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不同。45岁前按3.2%划入;45周岁以后按3.8%划入。实施后将统一调整为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 例:参保者刘某某,30岁,缴费基数为3450元,门诊统筹实施前每月账户划拨110.4元(3450*3.2%),实施后每月账户划拨69(3450*2%)元。 (二)退休人员账户划拨金额调整。正常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在门诊统筹实施后,将统一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划入标准为每人每月95元。不再按照上年度退休金的4%比例划拨个人账户。 (三)按月补缴人员账户划拨调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选择按月补缴且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其个人账户计入比例由4%调整为2%;按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不划个人账户。 (四)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人员退休后账户划拨调整。参保人员从首次参加职工医保至退休前,所有缴费记录均显示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缴费的,退休后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为避免出现退休后无法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情况,广大参保者可自主选择在退休前转换为统账结合式并至少缴满一个月的费用,确保退休后能够正常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十七、门诊如何使用共济账户余额?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绑定亲情账户只是帮助参保人取得电子医保凭证,共济账户的绑定还需要在湖北智慧医保上激活共济关系才可以实现。

 

十八、已办的有规定病种,现在出了门诊报销的新政策,请问规定病种的报销与门诊共济的政策能否同时享受吗?规定病种与普通门诊为两个不同的报销通道,已经通过其中一种方式结算的医保费用,不可重复享受。 规定病种是针对37种慢性病开设的一种特殊报销方式,每个病种定额与报销比例均不同,是针对特殊人群。 而普通门诊报销是一种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提高参保人门诊的保障待遇和门诊医疗服务可及性,是针对所有参保职工。

 

三、职工医疗待遇

 

(一)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答: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三级综合医疗机构120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92%,二级医疗机构支付90%,三级医疗机构82%。办理省外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人员,其省外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与襄阳本地医疗机构相同;办理省外转诊住院的,其住院费报销比例与本地同等级医院下降5个百点,临时外出跨省异地住院的,其住院费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医保报销待遇与襄阳本地就诊医药机构相同。

 

(二)如何申请办理慢性病门诊规定病种?

 

答:携带相关病历资料、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病历等),市区患者到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中医医院、中国联勤保障部队第991医院门诊慢性病申报窗口申请,并由指定专家鉴定,审核通过后由医院医保办发卡。县(市、区)应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线上办理途径: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三)慢性病门诊治疗卡不能用了是怎么回事?

 

答:一般有两种情况会导致慢性病门诊治疗卡无法使用。一种是医保欠费,若欠费超过3个月则不能正常办理前台结算,上月无正常参保核定信息当月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需要及时补缴费用才能恢复待遇;另一种情况是账户合并,找不到慢性病备案信息,需要联系医保部门处理。

 

(四)如何申请办理慢性病门诊规定病种?

 

答:携带相关病历资料、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病历等),市区患者到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中医医院、中国联勤保障部队第991医院门诊慢性病申报窗口申请,并由指定专家鉴定,审核通过后由医院医保办发卡。县(市、区)应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五)职工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医保待遇如何申报?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经批准退休的当月,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单位:可通过单位网厅申请办理。所需资料:1.机关事业单位携带《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计发表》《湖北省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2.企业单位携带《待遇计算表》。 ; 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件、《湖北省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表》到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专区申请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参保人员退休后若不及时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会因实际缴费年限递增和缴费基数调整的影响,导致多缴医保费。 咨询电话:0710-3605221、3604371。

 

四、灵活就业人员问题

 

(一)线上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或暂停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湖北智慧医保APP、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或暂停参保手续。 例:登录湖北智慧医保APP-在线办理-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或 ;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参保;进行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断档、欠费如何补缴?

 

本年度内的断档,可在退休前,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纳:线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任一网点);线上(楚税通、鄂汇办、中国银行手机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 ; 2.跨年度的断档,在退休前,至市民服务中心2楼医保窗口申请补缴核定手续后,按单据号方可进行缴纳。

 

(三)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前若存在职工医保断档,能否补缴?

 

可在未办理退休手续前申请办理相关补缴手续,退休后不得再按 ;在职职工;身份补缴退休前中断期间的医保费。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欠费多久会影响职工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若医保存在三个月以上欠费,即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五)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需和养老缴费档次保持一致吗?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不需与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保持一致,统一按当年度医保缴费基数标准下限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异地就医问题

 

(一)申请医保报销是否需要备案?

 

答:职工省内就医申请医保报销免备案,省外住院就医需办理备案手续。居民在省内、省外住院均需办理备案。 职工和居民参保人员,均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线下可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二)参加职工医保在本地和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分别为?是否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就医登记备案?备案电话是?

 

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人员、跨省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备案人员,报销比例与襄阳本地就诊待遇相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2% 。办理省外转诊住院的,其住院比例与本同等级医院下降5%,临时外出跨省异地就医的,其住院费报销比例下降10%。备案电话:0710-3605551、0710-3607117。

 

(三)襄阳市域内异地就医是否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答:从襄阳城区各医院获悉,自2021年11月1日起,凡在襄阳市域内参保人员跨县(市、区)就医(精准扶贫对象需要咨询各医院),不用再办理医保转诊审核备案手续,凭医保证登记,享受统一医保待遇。

 

(四)在襄阳市区(除襄州区)参加职工医保在本地和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分别为?是否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就医登记备案、备案电话以及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人员、跨省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备案人员,报销比例与襄阳本地就诊待遇相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2% 。办理省外转诊住院的,其住院比例与本同等级医院下降5%,临时外出跨省异地就医的,其住院费报销比例下降10%。备案电话:0710-3605551、0710-3607117。

 

(五)我市开通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无需备案,即可在省内已开通异地普通门诊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刷卡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试点地区已开通门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省内其他市州参保人,在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53家定点医院就诊时,也可以直接刷社保卡进行结算。据悉,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安排,目前职工医保已经开通了省内和省外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后期还将逐步开通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省内异地门诊试点医院名单可在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参保缴费转移等问题

 

(一)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手续需要的办理流程?

 

转移流程:1、医保关系转移纳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地区,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通过平台提交转入申请,对方医疗部门收到申请后,生成信息表后再推送至参保地,参保地医保部门接收录入登记后完成。2、医保关系转移未纳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地区,由转出地医保机构受理出具《参保凭证》交由当事人与参保地办理接续手续;参保地受理后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给转出地医保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再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邮寄给参保地; 参保地根据《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信息办理年限录入及个人账户金额注入即可。咨询电话:0710-3604552。

 

(二)参保人员如何在网上自助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

 

1.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手续:湖北政务服务网;个人登录;定位;襄阳市;部门选择;市医保局;业务办理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进行医保关系转入手续的办理。申请结束后可返回主页,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点击我的办件,可查看所有申请事项。(注意:若提示报错,无法网办,说明该城市未对接国家医保平台,不可通过网办转移,请带参保凭证交至市民中心二楼办理转入)

 

2.职工医保关系转出手续:湖北政务服务网;个人登录;定位;襄阳市;部门选择;市医保局;业务办理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具《参保凭证》;查询下载。将参保凭证打印出来交至转入地医保局进行医保关系转出手续的办理。咨询电话:0710-3604552。

 

(三)在职断档期间的医保费何时补缴?

 

答:在职断档期间的医保费需在未办理退休手续前办理补缴手续,退休后不得再按在职职工身份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咨询电话:3604360。

 

(四)医保参保信息查询?

 

可通过鄂汇办APP、支付宝、;襄阳医保局 ;微信公众号、湖北智慧医保APP、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本人医保参保信息。 例:登录鄂汇办APP-特色专题-医保专区-个人医保缴费信息的查询。

 

七、社保卡问题

 

(一)襄阳市职工医保医保卡无法正常药店购药等问题

 

请先询问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原因,拨打0710-3310001热线咨询或直接到工行襄阳牡丹支行处理。处理方式有:(1)密码错误。则需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办事处和檀溪工行一楼襄阳社保卡综合服务大厅办理重置密码。(2)身份信息已过期需更新。则需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工行卡到就近工行网点更新身份信息即可。(3)卡片未启用或已换卡未启用。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工行襄阳牡丹支行处理。

 

(二)注销社保卡?

 

社保卡是由人社部门统一规划和发行的,社保卡的申领和注销应该在人社局办理,市民可以在工作时间到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5楼人社窗口办理注销社保卡业务,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人社局社保卡管理科电话:0710-3796292进行咨询。

 

(三)药店消费发现社保卡不能用?

 

答:药店提示不能用时,先询问药店工作人员原因,记录消费失败提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手机将刷卡机上的提示拍照留存后,可前往工行任意网点咨询或直接到工行襄阳牡丹支行处理。

 

(四)外地社保卡医保账户的余额能否整合至襄阳社保卡医保账户中?

 

各地在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对于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是有差异的。有的转出机构直接提现只转关系, 若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能够提供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出服务的,会把转出人个账转入襄阳医保账户,到账后我们再分配到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中。咨询电话:3604360。

 

(五)关于医保电子凭证

 

根据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管理要求,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就医结算时必须凭医保电子凭证和实体社会保障卡进行认证身份。请各参保人员提前领取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者领取实体社会保障卡并修改初始密码,确保医保就医结算时顺畅。 参保人员在医保就医时,若发现问题,请按参保地区拨打属地经办机构电话咨询。 ; 襄阳市本级咨询电话 待遇咨询电话:3605361、3519187 异地就医电话:3605551、3607117 核定咨询电话:3604371、3605221 生育咨询电话:3605801 个人账户电话:3605237 医保窗口电话:3604360 工商银行襄阳牡丹支行电话:3482487 ;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襄城(居民医保):3606582、3524220 樊城(居民医保):3442232、3155969 高新(居民医保):2399255、3321129 东津(居民医保):3639311 襄州:2838558、2818371 枣阳:6319594、6327276 宜城:4227859、4228280、4216363 老河口:8233369、8225313 谷城:7232698、7337510 南漳:5235561 保康:5812300、5818355。

 

(六)如何通过社保卡查询医保账户、金融账户相关信息?

 

答:医保账户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查询:1、通过工行手机银行;本地服务;襄阳社保栏目查询消费明细及余额;2、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医保模块查询;3、微信关注 ;襄阳医保局;微信公众号,通过右下角微服务;医保服务大厅模块查询;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八、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待遇享受问题:

 

目前医保系统升级,全省统一,现暂时无法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的系统结算。待医保系统升级成功后,医保部门会第一时间通知各医疗机构尽快为职工结算生育住院医疗费用。若不想等待,可以在出院结算时医疗费全自费,待系统升级完成后将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个人银行信息递交至襄阳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进行办理。待医保系统升级成功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门诊待遇。

 

(二)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答: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三)我市现行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我市现行生育保险待遇有两大类: 一类是生育医疗费,1、产前检查费用。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用最高支付500元。 2、生育医疗费用。 第二类是生育津贴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参保单位女职工才有的待遇。顺产享受128天产假;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和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

 

(四)女职工享受报销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在本地生产和外地生产的报销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分别是?

 

答:根据《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襄政办发[2018]37号)文件规定,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如下 :1、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2、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本地生产和异地生产报销流程不同。在襄阳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出院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生育津贴推行无申享服务,不需要单位或个人申报,直接由医保中心核算后拨入用人单位账户。如在异地发生生育费用,需先自费结账再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鄂汇办APP或者到市民中心窗口)办理,需要准备如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2)出院小结、住院原始发票及费用一日清单(若在门诊治时需门诊就诊病历及处方)、(3)产前检查的发票(4)单位开户行、账号。咨询电话:0710-3604320。

 

(五)未就业孕妈妈生育医保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定要提醒:新政策有,但现在全省信息系统未调整好)

 

1.孕妈妈未缴纳职工医保,但是老公缴纳了,是否可以使用老公的生育险进行报销?

 

答:可以,但是需要先在网上进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备案,备案通过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

 

2、孕妈妈是否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缴纳职工医保?生育费用报销待遇是否一样?

 

答:女性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医保,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含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使用老公生育险报销的待遇是一样的。但是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医保可以保证医保缴纳不中断,年限还能累积,除了生育费用以外,疾病治疗等情况也能走统筹报销。而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医保,做产前检查除了享受500元生育门诊的待遇,后续发生的的超出500元报销额度之外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通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所以未就业的孕妈妈不妨以灵活就业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医保,以自己的身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备案如何办理?

 

答:办理的途径及方式有四种。第一种,参保男职工本人通过登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医保服务平台办理。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备案。第二种,参保男职工本人通过鄂汇办 APP 办理。首页﹣办事﹣医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备案。第三种,参保男职工本人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办理。服务专区﹣服务大厅﹣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备案登记。第四种,参保男职工本人通过手机支付宝进入“鄂汇办”或“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在首页找到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备案。

 

4.孕妈妈参加的居民医保如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答:未就业孕妈妈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可以以灵活就业职工医保身份、居民医保身份,或是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身份,三者选其一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三种身份的待遇标准如下: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
  2. 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
  3. 鄂汇办APP下载·湖北政务服务
  4. 湖北智慧医保APP客户端下载

来源: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