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度集中缴费只剩25天(至2024年2月25日)


为帮助群众化解疾病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全民参保的目标要求,按照上级相关精神,迪庆州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5日。目前,我州仍有部分群众因年龄或暂时未患疾病而对医疗保险重视不够,心存侥幸未及时参保缴费,如遇突发重大疾病则极有可能导致因病致贫返贫,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经济损失,敬请广大城乡居民牢固树立参保意识,不论年龄大小、健康与否,如还尚未参加2024年度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特别是外出务工春节返乡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等等),再次提醒务必在集中缴费期内进行参保缴费,以免错过2024年度的医保待遇。

 

集中缴费期

 

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5日。

 

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20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

 

缴费方式

 

(一)现场办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委会、银行等医保代办网点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网上办理:可以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农信手机银行、网银、“云南农行微银行”、掌上银行办理,或在自助终端机上缴费。

 

(三)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助力居民参保缴费:迪庆州职工医保参保人还可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父母、配偶、子女)代缴居民医保费。

 

迪庆州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5日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享受年度医疗保险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过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除新生儿、退伍军人、新增困难人员等以外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出生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

 

迪庆州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参保标准

 

(一)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二)对其他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定额资助:

 

1.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2.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户(简称脱贫稳定户)资助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3.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资助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4.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范围内的重点优抚对象资助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余部分由退役部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资助;

 

5.除以上特殊人群外的城乡居民资助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

 

(三)对其他符合计划生育家庭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全额、定额分类资助:

 

1.计生特殊家庭由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由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资金资助18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自筹;

 

3.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由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资金资助18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自筹。

 

参保重要性典型案例

 

以参保患者沙某为例,患者沙某是迪庆州维西县永春乡三家村七一组一位普通的村民,2023年被确诊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肺部感染血小板减少,同年10月进行了骨髓移植手术,手术及后续治疗费用高达近120万元。幸运的是沙某参加了医疗保险,医保三重制度报销53.58万元,剩下个人自付费用中政策范围内医保进行二次救助33.21万元,个人实际只负担33.21万元,这一系列数字的背后,是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它有效地缓解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压力,我们应当珍惜这份保障,再次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护航。

 

如果您在参保缴费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我们将及时为您答疑解惑。

 

迪庆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咨询电话

香格里拉市 0887-8229902

维西县 0887-8628719

德钦县 0887-841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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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