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高龄人员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从2021年6月1日起,对我市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

 

1、范围对象:对全市65周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老年居民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

 

2、具体标准:年满65周岁至74周岁每人每月加发2元;年满75周岁至84周岁每人每月加发5元;年满85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加发10元。

 

3、执行时间:2021年首次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通知印发之日的次月(即:2021年6月1日)起执行。首次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达到相应年龄的,从到龄次年的1月1日起,按照相应的标准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


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