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 2023年12月25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缴费档次提高!允许补差!多缴多得!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22号),自2023年12月25日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发生新变化!

 

一、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最低档调整为300元,最高档为6000元,增设4000元、5000元和6000元三个缴费档次。

 

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

 

二、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最低档300元对应政府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30元;其他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保持不变,新增4000元、5000元和6000元三个缴费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均为每人每年100元。

 

100元、3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政府补贴30元;缴纳4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政府补贴40元;缴纳500元至30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政府补贴60元;缴纳4000元至60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政府补贴100元。

 

三、调整提档补缴方式

 

建议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逐年缴费。

 

1.补缴未交费年度保费:如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即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待遇领取年限(至少15年)可以进行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注意:①补缴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制度实施时间(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②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③足额补缴后的次月计发待遇;④参保人员核定待遇后,不允许补缴。

 

2. 提高已缴费年度保费档次(提档补缴):参保人员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标准的,可以自愿选择300元-6000元间档次进行提档补差。注意:①同一个缴费年度个人缴费总和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即6000元;②参保人员核定待遇后,不允许提档补缴。

 

四、缴费方式

 

1. 如未参保,需先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请忽略):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县市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或线上通过“智慧人社”公众号、“智慧人社”APP办理居民参保。

 

2. 缴费: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下载“湘税社保”APP,以及各商业银行手机银行、智能POS机等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银行网点柜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3.提档补缴:参保人员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可直接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APP进行补缴;如要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前年度的,需先到乡镇(街道)或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待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再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湘税社保”APP进行补缴。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档次缴费补贴及待遇测算

注:①表中城区是指天元、荷塘、芦淞、石峰4区;非城区是指渌口区、攸县、炎陵县、茶陵县和醴陵。②测算结果仅供参考,实际领取待遇标准以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为准。

来源:株洲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相关业务链接:

  1. 湘税社保缴费·湖南税务(小程序)
  2. 湘税社保APP下载

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06